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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企业简介

            五常市丹禾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哈尔滨市五常市志广乡境内,合作社于2009年7月15日成立,合作社主要由农民自发组建而成,目前合作社社员发展到236户,入社土地面积达到10015亩,其中有机水稻3005亩.成员出资总额35万元,现有资产32万元,合作社以共同繁荣、供求发展为宗旨;以诚信树立品牌,以科学创造价值为服务核心,以服务万家、带动万家、致富万家为服务目标,在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,经过广大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,合作社规模得到了较大发展,现有办公室160平方米,工作人员7人。为当地农民致富创造了良好的平台。合作社已成为五常市绿色有机水稻生产基地之一。
            (一)完善管理制度,做到民主公开。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、用制度管事、用制度规范合作社管理。2011年初,应广大入社成员的要求,合作社组织修订了《章程》,提高了规范化管理水平。
             一是明确岗位责任。合作社选举产生了理事会、监事会,聘用了经理和财务人员,制定了理事会及监事会、生产销售、资产财务管理、盈余分配、社务公开等10项制度,实现了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。各部门各司其职,对内服务社员,对外经营创收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理事长管理责任制、监事长岗位责任制。
            二是规范管理机制。针对水稻销售难题,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对接签定种、管、收、售合同,切实加强水稻生产管理,推进技术人员与水稻生产种植户挂钩,实行全程指导服务,组织好各种产销对接和产品推介活动,降低流通成本,提高生产效益。
            三是实施民主决策。合作社聘请了专职会计,严格执行《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(试行)》、《会计核算员岗位责任制度》等,财务账目实行日清月结,生产资料定期盘点。开支实行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制度,重大开支提请理事会讨论决定。按财务制度的规定,健全会计帐目、及时做好帐务处理,严格按季公开各项财务收支,增加了资金监管透明度,确保有限资金充分发挥作用。坚持“实事求是,厉行节约,凭据预测”的原则,年终在成员大会上讨论年度财务计划,财务决算及债权债务等情况。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体制是“集体决策,民主理财”。 
          (二)完善经营制度,提升服务能力。为提高水稻生产经营水平,我们不断完善生产经营制度,合作社农户统一种植品种,统一采购,统一施有机肥,统一生物灭草,统一叶面有机肥降农药、化肥残留;统一加工,统一包装,统一销售,提高真正的农户自产自销的非收购产品,完全杜绝假货,生产的绿色、有机系列大米均有农户的身份证标识。合作社组织社员外出考察,定期邀请农业技术专家为社员开展技术培训,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。为社员提供全程优质服务是合作社的重要工作,合作社采取集中培训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培训社员,重点推广了科学、无公害种植等技术,不仅保证了产品质量,而且每年节约生产成本18万元。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,增强合作社在市场中的竞争力,合作社注册了“阳光好农”和“富耕”两个商标品牌,解决了农民“买难、卖难”的问题,得到了社员的认可。取得了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
          (三)完善追溯制度,提高产品质量。为全面提升水稻产品质量,合作社结合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等生产技术要求,合作社划分为十户一小组,建立组长负责制,质量十户联保;建立生态绿色有机大米基地一处。推广测土配方有机施肥,完善新品种试验、示范及推广工作。增强了质量安全水平,促进稻米市场竞争力提升。
          (四)完善分配制度,增加社员收入。合作社建立了财务账目、成员账户,详细记录了成员出资额、公积金量化、成员土地数、水稻交易量等数据,实行二次盈余分配。2015年合作社实现盈余总额370677.3元,盈余分配按总额的10%提取盈余公积金37068.3元,当年可分配盈余总额333609元,从可分配盈余总额中提取75 %的应付盈余返还资金 250207 元返还给成员作为第一次分配,从可分配盈余总额中提取25%的应付剩余盈余资金 83402 元返还给出资成员作为第二次分配。入社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达到13750.50元,比非入社农民人均增加收入3450.00元以上。
           今后合作社将继续坚持“生产在家、服务在社、促农增收”的办社宗旨,进一步扩大基地规模,规范运行管理,提升服务能力,力争到2018年,合作社基地生产的所有有机绿色水稻推向全国各地,加快形成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格局。同时也为全市发展现代农业趟出了一条新路,为使更多的农民实现共同富裕做出我们的努力,促进五常经济快速发展。为我省现代化大农业做出新的贡献。